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2430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1102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
按照《环保法》的相关要求,我省公路建设中高度重视环保设计,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确保今后公路建设在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环保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一是以新建为主对环境有影响的公路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进一步落实“三同时”要求,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是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未取得环评单项验收手续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四是严格按照环评验收要求,做好相应的整改落实和后评价工作。
二、遵循生态环保理念,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一是要注重路线方案比选,统筹利用通道资源,合理避让水源地等敏感设施。二是要保护土地资源,设计时尽可能利用荒地等布设路线,尽量避让基本农田用地。三是要提倡利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四是积极推行废旧材料在公路建设中的合理利用。五是做好公路沿线绿化设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要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依据环评报告,建设期严格落实相关措施。一是要做好土石方调配,合理利用挖方和隧道弃渣,对不能利用的要全部废弃至设计弃土场并做好防护、绿化、复耕等工作。二是要按照“五化”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堆料位置,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三是对施工机械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状况进行监控,确保排放满足环保要求。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料源选择,尽量缩短运距,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五是完善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措施。
四、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养护,确保道路运营安全,清洁美观。二是要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三是要完善生活废水的综合利用。四是对环评预测的中期、远期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1月22日